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日再出严重致死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日再出严重致死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事故结案后,对方再死亡,还算交通肇事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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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被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主要是根据对方死亡是否和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划分决定的。
如果对方的死亡和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且你是全责,应该会以交通肇事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不过一般这种情况,大多是民事赔钱的问题,毕竟先前已经处理完毕,如果你们能和受害者家属协商赔偿一致,一般不会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说白了,还是钱的问题。即便你们先前已经协商赔偿完毕,但现在对方死亡,受害者家属可以追究增加赔偿,而且这个也是合理的。如果你有车险,如果对方死亡和车祸有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是有理赔责任的。
协商赔偿一致,一般不会再进行追究,即便追究被取保候审然后判缓刑的几率是很大的。
当然,如果没钱陪,就规规矩矩坐点牢吧,也没多重,也就年把的事情。
不算。首先,交通事故致人直接死亡是有时间限定的,是交通事故发生后4一定时间内死亡(具体自己查我记不清了)才算直接死亡,超过这个时间是算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其次,你说的是结案后,而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伤者病情稳定了才会结案,就算死亡也基本是并发症什么的。所以,民事赔偿可能依然会有,但绝对够不上交通肇事罪。
亡人事故超过多少时间判定为生产亡人事故?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定一个事故是否为生产亡人事故的时间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如果一个事故导致工人死亡,它被认定为生产亡人事故可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事故发生后,工人的死亡需要在一定时间内与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 此时间限制几乎千差万别,一般在数天到数周之间,常见的时间限制为24小时至72小时。
然而,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情况下的时间限定,在具体的法律法规中可能存在更加具体的规定。因此,为了准确了解关于生产亡人事故的时间判定标准,建议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或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30日内上报的都属于事故死亡,安全事故伤亡情况通过上报后,都归属于死亡指标。
而且在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人数变化的情况下,对于具体的情况是需要进行及时补报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日再出严重致死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日再出严重致死事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