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方先动手我还手就叫互殴吗?
对方先动手打人,然后还手打伤他人,属于互殴,不是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两人打架,其责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一方造成另一方受伤的,处拘留和罚款;若情节严重的,其拘留期和罚款数额相对增加;其中,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或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你好,如果对方先动手,你只是进行了自卫反击,那就不算是互殴。互殴是双方都有主动攻击对方的行为。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暴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建议尽量避免使用暴力。
如果先前知道对方要来打你,准备好了自卫的器械,内心有应战的心理活动的,随后真的发生了打斗,这个时候可能会认定是互殴行为,不认为是正当防卫的,但是别人突袭,你出手打伤别人,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就是正当防卫。
属于
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然后还手打伤他人,属于互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与正当防卫的主要是主观意图不同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怎么还手不算互殴?
要不被认定是互殴,只有构成正当防卫才行。现实中是有这样的先例,但不得不说,很难。不过,也并不是没有,而且也有不少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尤其这两年,随着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出台,越来越多的正当防卫案例被报道出来。
要搞清楚如何才能正当防卫而不被认为互殴,必须先搞清楚起互殴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下面我就从这个角度讲讲
一、正当防卫与互殴的区别
正当防卫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互殴是指互相以伤害对方的目的而实施的相互殴打行为。从这两个概念来看,正当防卫与互殴具有以下几个区别:
1、目的不同。正当防卫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互殴是为了伤害对方。
2、是否具有主动性不同。正当防卫是一种被动行为,而互殴是一种主动伤害的行为。
3、是否具有限度不同。正当防卫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而互殴由于不具有防卫目的,自然不存在限度的问题。
4、后果不同。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互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上面的区别来看,互殴与正当防卫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防卫目的。
二、如何才能构成正当防卫而不被认定为互殴?
从上面的区别来看,要构成正当防卫而非互殴,就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不能主动挑衅。故意挑衅对方,引发对方动手,然后借机伤害对方,属于防卫挑衅,不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以制止对方的不法侵害为限。由于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对方的不法侵害,所以实施正当防卫时使用的暴力应当有所限制。这里的限制包括暴力程度限制和时间限制。暴力程度是指防卫的力度与对方的侵害程度相适应,比如对方用脚踢了几脚,这边就不能直接用刀捅刺对方。时间限制是是防卫时机应当针对的是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如果已经制止了不法侵害,仍然继续实施暴力,很容易让人认为其动机并非防卫,而是伤害对方。
第三,不能事先预谋。一般如果事先准备了凶器等,很难让人相信具有防卫意图。
总之,在被人殴打时,如果只是以防卫为目的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会被认定为互殴。但如果以伤害为目的的反击是会被认定为互殴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