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我该向当地哪个部门投诉?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我在12345投诉工厂没营业执照受工伤了会怎么处理?
没有营业执照这种情况属于非法用工,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根据人社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伤标准的一次性赔偿。具体有:
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
劳动局投诉老板不报工伤有用吗?
工伤纠纷是劳动纠纷的一种,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工伤纠纷,而找劳动局反映是有一定用处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发生工伤当时没报现在隔了一年半了该如何去维权?
工伤保险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了时间,就无法参与理赔。工伤等级具体的办理程序为:1.到当地劳动局社保科,领取工伤认定表;2.按照劳动局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3)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明;(4)医疗病历材料。劳动局接到这些材料后报市一级劳动局在60天以内进行认定。属于工伤的,下一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般的经办机构也是社保科;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赔偿的,再依据以上材料申请仲裁,如果县级市里没有仲裁机构,到市级劳动部门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工伤认定的时间是60天,而当事人已经一年多,才想起去申报已经超过有效时间没用了!
1,发生工伤,单位一个月报工伤。单位不报,个人可以一年内,没有延长的情况。所以,你这个十八九被工伤部门驳回。
2,你可以尝试一下,按照人身损害(雇员)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至于成不成功,不清楚。到法院让法官给你们调解一下。
您好,如果您已经过了工伤认定的实现的话,那你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的地区的工伤保险实施条例规定法院可以直接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