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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男子洞穴杀人被判死刑,系因不满女友和前夫继续同居,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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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人属于冲动性人格,谈恋爱合则谈,不合则分,既然那女友属于脚踏二只船的人,就不应该斤斤计较她,这样的女人,连做人的人格和底线都没有,他就应该果断放弃,不管她是和前夫继续在一起还是藕断丝连,都不应该要她了,哪怕她天姿国色还是姿色具佳,都不能要,要倒她不专一,何必呢?天涯何处无芳草,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必然会开一扇窗,没有了她,你一定会找到另一个她,这下好,冲动下杀个人,把自己的命也玩丢了,你杀了她,必然偿命,不值得,所以说:“冲动是魔鬼”,不应该这样,你应该潇洒的跟她挥挥手,大气的走开。这样才不会有遗憾留下。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判了死刑,只有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荆门:男子杀人逃亡27年,被抓获后说“快点判我死刑”, 你怎么看?
27年,该男子行凶后,度过了怎样的日日夜夜,是心里的负罪感,还是厌倦了逃亡?才说出来这样的话:快点判我死刑。
27年,死者家属又煎熬了多少痛苦的日子?哭醒了多少噩梦……日日盼着抓到凶手,盼着将凶手绳之以法,告慰孩子在天之灵。
27年,对于公安干警来说,又是怎样难熬的一段岁月:面对死者及其家属,面对潜逃逍遥法外的凶手,面对社会强大的舆论压力……
这27年,无论对于谁来说,沉重,而且苍白,它几乎就是一辈子。
等待凶手的将是公正严厉的法律制裁!
十堰25岁男子犯故意杀人、放火、盗窃等罪,被执行死刑, 你怎么看?
人类从古代文明开始就意识到弱肉强食的真理会毁了整个人类,所以从古至今虽然凶杀案不断,但从各国各朝法律体系中不难看的出来,杀人偿命的律法保护的就是修罗大众。无论你何种动机都不是杀人的理由,该承担的必须得承担。所以这个话题是个一边倒的话题,似乎没啥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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