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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上海一大型犬咬了日本女子,有人说被咬伤的日本女人会得到巨额赔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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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无缘无故被狗咬都是无妄之灾,是不文明养狗,拿狗当father mother的爱狗hybrid造成的。
如果这次小事件,能成为推动文明养犬,抵制极端爱狗人士的契机,我会感谢这位日本友人。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不完善,对狗的管理和约束非常的宽松,对狗伤人事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制裁,再加上我国绝大部分的养狗人素质都有待提升,被狗咬了,除了白白遭受无妄之灾之外,并不会得到巨额赔偿,有人性的或许会给你道个歉,赔个医药费,没人性的就不多说了,所以我国目前最需要的是一部约束养狗的法律,以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吴先生被大型犬咬伤,爱狗人士却骑车逃跑,你怎么看?
养狗的绝大多数是素质偏低的一群人,因为素质低,所以发生这种事情也是理所当然的。
极个别的高素质养狗人拯救不了这个群体,甚至会被带偏,就以铲屎为例,最开始,高素质养狗人,不但会铲自己狗的屎,还会顺便铲掉别的狗屎,后来,他们发现别的狗屎太多,根本铲不过来,他们会只铲自己的,再后来,他们会觉得反正铲不过来,也不差自己的了。
这就是爱狗人士的文明养狗,不出事大声说我的狗不咬人,出了事不见了踪影,不敢也不愿承担责任。但是这条咬人的狗怎么处理?杀了它,狗主人会马上跑出来要你赔他的狗,并说他的狗如何如何值钱,赖你一笔。放了它,此狗成了流浪狗,咬人咬惯了,会伤害更多人。较好办法是有一些义士神不知鬼不觉把此恶狗杀了加工成美味佳肴,既除了狗害,保护了群众,又尝了美味,饱了肚腹,营养了身体,精神了头脑,何乐而不为呢!但这样做有点暴力,最完美的办法是城市禁养狗,一劳永逸!
爱狗人士其实都有共同模式,狗咬到人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是狡辩加推卸责任!我就遇见过三条狗咬一个小孩子的事,狗主人第一时间就是否认自己的狗跑出来咬人。被咬的孩子家长动手打他的时候,他才认错!真他妈的贱人一个!
宠物狗咬伤孩子后遭家长摔死,双方各执一词,责任在谁?
一条狗畜咬了小孩,看新闻就心痛。心如刀绞。
养狗,却管控不好狗。反而要为狗限制人的自由,畜牲在地痞流氓眼中成了高人一等的物种。让人不得不怀疑人生。
谁家的狗若是咬了我家小孩,我铁定用打狗棒将其打死。
我养的狗若咬了人家小孩,我铁定自己亲手将狗打死。并诚恳的向小孩家长赔礼道歉。
人畜之别畜牲分不清,人肯定知道孰轻孰重。
不养狗,无因则无果。既养狗,文明无事端。没有尽到好好养狗的责任,没有尽到狗不扰民的义务,没有安抚好被害小女孩的家人平息愤怒。狗主人难辞其咎。
被弄死的狗没一个冤的,因为背后有个不懂事的狗儿子把他当祖宗供着!我抱着小孩在电梯里下楼,楼下养狗的领着他爹进来,绳子也不牵,嘴笼也不戴。他爹进来就冲着我叫,一副想咬人的架势,孩子吓得哇哇哭,狗主人还说他家狗不咬人,当时真有心一脚把狗踢死,再给狗儿子两耳光!所有楼里的业主都骂这家人畜生,之前差点把一个好好走路的大人咬伤了,辛亏没破皮,要不还得打疫苗,谁也没心思去逗他爹,被咬的哪个不冒火?好言相劝不顶用,不按规定走,这样养狗的就别怪新闻里老有被毒死的狗!事件里狗主人还要家长加强家教,自己家的狗先管好再说,没连狗主人一起打都不错了!!!
现在国家号召节约粮食,节约食物。为了迎击美国佬对我们实施粮食制裁,我们要学会过紧日子!所以应该禁止养狗!61*2年我们人都在饿肚子你看谁家养狗?有狗都杀了吃肉,你拿什么来养狗?
无论这犬多主贵,都不去伤害任何人,它在主人面再温顺,有的以母子相爱,但在陌生人面前,它是畜生有与生俱来的攻击他人的本性,特别是对接近它的陌生人具有较强攻击性。小孩喜欢小动物,动物害怕小孩子或别人粗暴对待或欺负它,它时刻保保持着警惕并虽时反击,提主描写的十分详细,尽管双方各执一词。通过我对狗的认识,双方尽管都有责任,本人还是觉得养犬者责任略大些:一、没有这条小狗,此事就不会出现;二、文明遛大,出门栓绳,即是这小狗仔想咬人,也会受到主人的制约;三、外人来家探访,应先让这哮天犬回避,这是养犬人对人们的尊重,也以免对外人造成伤害,不放纵宠物,
纵宠物伤人,责在主人,以人为本,摔死活该。
宠物狗咬伤孩子,家长上门将狗摔死,双方各执一词,这是最近发生的一起事件。
我认为应该分开处理。小孩被狗咬伤,属于狗主人的监管不到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小孩家长对协商内容不满,可再次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杨先生进入陈女士家门,摔死小狗,造成陈女士父母受伤的做法也是不对的。
8月30日,陈女士父母在外遛狗回小区后,跟两名小女孩搭乘同一部电梯。陈女士母亲手上抱着一条白色小狗,陈女士的父亲牵着一条花色小狗。
小女孩上电梯后,多次抚摸白色小狗,花色小狗情绪一度激动。出电梯的时候小女孩被咬了一口,但老俩口并未走出电梯,而是直接关上电梯门走了。(具体什么原因我们不清楚,也许是没有意识到狗狗咬人了,也许是明知道狗狗咬人而故意不管)
事后双方达成了和解
首先,狗只咬人,肯定是陈女士的父母没有监管到位,应该承担小女孩全部治疗费用,并赔偿小女孩因伤造成的直接损失。最终,协定内容为陈女士赔付对方医疗费、舞蹈课学费、营养费共计5000元,并持续15天告知对方犬只的健康情况(赔付金额已经付清)。
说到这里我再八卦一下,对于小区养宠物来说,一定要监管到位,出门必须套绳,带嘴套,不能让狗接触到任何外人,更不能允许他人抚摸狗只。另外,小区内的电梯,不能在有其他人搭乘的情况下牵狗只进入。希望有关部门切实监督。
——然而,这件事已经处理好了,缘何陈先生还找上门去呢?
皆因狗主人发的一条信息,由于其不忍父母被说成是“逃逸”,因此发了这条信息。在信息内容中,陈女士也提到了小孩监管问题,建议小孩家长向其询问,当时是否有给陈女士的父母说过他受伤了。总的来说,陈女士的意思大概就是希望能客观判断其父母没有事后逃逸的情况。
但是,看过短信之后,小孩家长杨先生怒从心起,认为陈女士指责了小孩家长监管也有过错。于是他宣布协议失效,要到陈小姐家找她重新协商。陈小姐表示“杨先生,我出门了,急事的我下午回来!”杨先生则要求陈女士中午回来,如果不会来,就直接找她父母。
杨先生再次到陈小姐家,陈小姐夫妻俩由于加班,还没回来,于是后来就有了摔狗事件。
杨先生表示,自己去谈判的时候,狗过来咬他,一气之下将狗摔了几下。
陈女士则表示,杨先生冲入家门、抢夺狗并将其摔死。
此外,陈女士的父亲也被推到,身上有多处擦伤,且其父因受较大刺激,第二日已被送往医院治疗。
虽然陈女士的狗咬伤人,但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对方赔了5000块钱并同意15日内报告犬只健康情况,而且都在协议书上签字盖了手印。
且,当杨先生对陈女士所发信息表示不满,单方面宣布协议无效要求重新协调的时候,对方并没有反对,而是好言好语跟他说自己有急事出门了,要晚点回家。杨先生当时就回复,如果不回来,就去找她父母。
由此可见,后续摔狗事件,杨先生肯定也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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