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争吵后丈夫跳河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争吵后丈夫跳河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饶一对夫妻河边吵架,女子跳河获救,丈夫跟随跳下因不会游泳溺亡,遗体第二天被寻获;两人有个5岁小孩。你怎么看?
这是又一个令人惋惜心痛的生活实例,谁都不能“早知道”,也没有后悔药。
这是两个不能控制情绪的人发生的极端行为。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呢?
一方面:一个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来源于自私,自私和宽容都是相对于与他人相处而言的。他们在吵架的过程中都只顾虑自己的情绪,用一浪高过一浪的怒气压倒对方,那个时候吵架已经不再为“为什么”而吵,而是为分高下、争输赢!这样的人在成长过程中肯定有过跟父母撒泼打滚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成长经历,而父母没没有勇敢的说“不”造成的。
另一方面:不会觉察!觉察有三种,首先是自我觉察,自我觉察就是自我发现、自我成长,当我们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时,如果能够觉察到自己情绪的来源,并对情绪叫停,那么事态就不会恶化到宁“死”不屈的地步,当然,如果自己再去寻找解决办法,那就做到了“慈眉善目”了。其次是觉察他人,当夫妻吵架时,如果有一方觉察到对方正在经历糟糕的情绪,那么他避开或者忍耐或者用爱的亲昵来化解,夫妻关系肯定是“床头打架床尾和”。当在外与外人相处时,遇见“垃圾人”,如果你觉察到他是垃圾人,你就会忍耐,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就是这个意思,这个是你的修养不是懦弱。最后,是觉察环境,当你处在一个不适合自己的环境中的时候,可以选择积极改变环境或者离开,这都是能避免极端事件的能力。
在这个事情中,女方以跳河胁迫男方就范,谁知男方更加激烈,明知自己不会游泳还毅然跳河,妄送了性命!留下五岁的孩子,面对失去父亲一生的伤痛,他的人生注定留下了伤痕!活着的妻子未来人生中也将面对公婆最深的埋怨和内心最深煎熬!
这又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悲剧,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妻子选择跳河,丈夫选择一起跳下,最终妻子活了,丈夫死了。
5月15日江西上饶市上饶县,一对30岁左右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在春江公园河边吵架,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其中的妻子突然跳河里去了,丈夫见状也一起跳到河里,但他却不会游戏,妻子会一点游泳,夫妻两个都在河里挣扎。丈夫不会游泳,在河里挣扎几下就下沉到河底了,妻子因为会一点游泳,一直在挣扎没有下沉河底。
在河岸边的群众见有人跳河了,因都不会游泳,跑到马路边去拦截车辆,拦到一辆车上坐有4个人的汽车,游到河里将正在挣扎的妻子救上了岸边,丈夫没有等到救援人员就已经下沉河底,最后不幸身亡。
据蓝天救援队的方先生说,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吵架,家里有一个5岁的孩子。妻子会一点游泳,被群众救上来以后,等到要救援男子(丈夫)时,已经看不到男子的身影,因为男子不会游泳,一下水就马上沉下去了,直到第二天才找到男子的遗体,并打捞上岸。
夫妻之间不管有多大的矛盾或者感情不和,都不能选择极端的方式结束生命,那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妻子选择跳河,丈夫不知为何也跟着一起跳了,也许是太爱妻子了,更也许丈夫在冲动的时候往下跳,最终先跳河的妻子活了,后跳的丈夫却不幸遇难,这是一个家庭悲剧,更是一个家庭的破碎。
夫妻之间吵架是很正常的,只是为何要选择跳河这么冲动的行为,在跳之前就没有想想家里的孩子吗?一个只有五岁的孩子,如果失去的父母,孩子该怎么办,现在因为吵架双双跳河,妈妈幸运的活了下来,可是孩子却永远的失去了爸爸,孩子将要在单亲的家庭里长大,妻子不知会不会自责自己的冲动行为,间接的害死了丈夫而自责。如果当时跳河能够冷静的为家人想想,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我们不知道夫妻之间到底发生了矛盾,引起感情不和吵架,不能过多给予更多的看法,只是希望活着的妻子能够好好把5岁的孩子养育成人。
说真的,很多男人都非常的贱,女人走极端你不会游泳下去不是找死吗?虽说也有很多事是女人的问题,但婚姻里大部分男人有问题的比较多,就比如我家隔壁有一家,结婚十多年,男人年年作,男人赌的很厉害,自己这十多年挣的一点钱全赌,家里的开支和大部分钱都是女人开店挣的,很多次女人想走,但想想自己的孩子和经营这么多年的店还是选择回来,男人当时好点,有用吗?过不了多久还是作。女人不是到很绝望的时候不会选择轻生。
疑与丈夫吵架,广东梅州一名25岁的女子结婚第二天跳河身亡,你怎么看?
年纪轻轻就轻生,而且在新婚的日子里发生,太可惜了。
你说怎么看法,我认为:新郎与新娘因为吵架,要看吵什么架,因为什么引起。假如,新郎的家人不满引起的;闹洞房过火引起的;或结婚当天送嫁的娘家亲友苛刻过了头引起的;……都不应该吵架,更不该让新娘做出轻生的事。但又假如,新婚当日才发现一方是天大的骗局;新郎洞房之夜动手打了新娘或粗暴地扫地出门;……那就问题大了。但也不该轻生呀,大不了离了或最大事报警!
当然,我的种种“假如”也许不确切甚至离谱得很,但我咬定一句活:生命是最可贵的,轻生的路千万千万行不通!
结婚第二天就跳河,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应该这样去走极端的,可能又是独生子,独生子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自私的,没有责任感,想说,每个人生命不只是你一个人的,还有父母,有什么人或者事能让你放弃生命,又什么天大的事过不去坎呢?你一跳,一了百了,你父母后半辈怎么过,女人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为了一个男人,一段感情做出这样极端选择,真的是对不起父母,你的生命是父母给的,不是这个男人给的,有必要为了这个男人付出生命吗?如果不爱,可以华丽转身呀!何必呢!人活在这个世上,能让你付出生命的只要父母还有自己的孩子,其他都是扯淡,珍惜生命,因为还有责任
25岁跳河身亡,太自私了,父母养育你25年,最后换来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他们怎么活,父母得怎样的痛心啊。
25岁放弃生命,没经历过挫折,每天比你生活的辛苦的人多的多,人家都在拼命生活,你有什么资格放弃你的生命,生命是多么的宝贵,怎可因为一点挫折就放弃生命,所以现在的孩子更需要的是挫折教育。
25岁和丈夫吵架,结果第二天跳河身亡,是感情不够稳固就结婚了,还是太在乎丈夫了。
生活是自己的,生命是自己的,学会自我调节心情,什么事情都会过去的,不要轻易就放弃。
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在年青人对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承受力弱,情绪冲动意气用事等,动不动就去要生要死,是主要的原因。
头一天去登记结婚,第二天选择自杀。
一:要发生的事,终有发生,不排除是时间上的巧合。
二:不排除早有预谋,刻意安排。因为已注册登记结婚证了,法律上已成为夫妻。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不管此事谁对谁错,是好是丑,对方都必须负责一切后事,没有任何推诿或撒手不管之理。是对男方一种报复及施加压力。
不过有一点补充说明,按广东地区的民间风俗习俗,领了结婚证,虽是法律上的夫妻。但未举行婚礼,未择良时吉日过门拜堂,都不算是正式入门夫妻。女子死后不能葬入男方祖坟,族谱上也不列入其人其名。女方家族不招回其魂安座,则成为所谓"孤坟野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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