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房新规来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租房新规来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商铺租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最长期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租赁合同形式、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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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间出租房最多住两人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不能超过2人。同时明确规定,不得将一间房间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能让租房者居住。
2、房屋不得按床位出租
《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通知》还要求,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即不得把房屋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居住。
3、“2人”与“5平方米”须同时满足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强调,“2人”与“5平方米”的要求不是“或”,而是“且”。“例如一间卧室面积达25平方米,也不能只满足人均5平方米的要求让5个租客租住。”
《通知》还要求,将面积标准、居住人数、限制条件等写入租房合同和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物业和房管单位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存档备查。房地产中介也须遵守此《通知》提供服务。
群租房的定义及法律规定?
群租房是指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这种大量的人口密集居住在狭小空间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过几个平方米,没有基本生活措施的群租房在全国各地都屡见不鲜。国内只有少数条例、规定对其进行约束。如上海市的《房屋租赁条例》、《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五六部法规和规章都散落着对群租房有一定约束,同类还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确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和方案,并召开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在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内,具体房屋单元的业主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依法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房新规来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房新规来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