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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次因涉嫌贪腐接受警方讯问,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究竟有没有贪腐行为?
据报道,在“1000号案件”中,内塔尼亚胡及其家人涉嫌从以色列商人、好莱坞制片人阿尔农·米勒汉处收受价值约28.3万美元的高档雪茄、香槟、珠宝等贿赂。作为回报,内塔尼亚胡直接或间接地向对方提供好处。在“2000号案件”中,内塔尼亚胡涉嫌与报业大亨阿姆农·摩西进行利益交换。无论“1000号案件”还是“2000号案件”,都直指内塔尼亚胡涉嫌贪腐,而且警方因涉嫌贪腐讯问内塔尼亚胡12次了,内塔尼亚胡到底有没有贪腐行为?
如果内塔尼亚胡没有贪腐行为,那么,警方的12次讯问调查都是“逗起闹”“逗起玩”的吗?警方与其他人“逗起闹”“逗起玩”尚且不应该,岂能逗起自己国家的总理“闹”和“玩”?“逗起闹”“逗起玩”一次两次似乎不算啥问题,但“逗起闹”“逗起玩”12次确实太过分了?
如果内塔尼亚胡有贪腐行为,为啥内塔尼亚胡现在还能逍遥法外?今年2月,警方已经宣布完成对内塔尼亚胡涉嫌卷入代号为“1000号案件”和“2000号案件”的调查,并建议检方起诉内塔尼亚胡。而且警方认为,有足够证据证明内塔尼亚胡在两起案件中涉嫌贿赂罪、欺诈罪和背信罪,其行为“违反公众利益”。那么,检方为啥还不起诉内塔尼亚胡?检方不起诉,法院就不可能审判,内塔尼亚胡就不可能获刑,莫非内塔尼亚胡涉嫌贪腐案遭遇了“中梗阻”——检方?
其实,不管内塔尼亚胡是否有贪腐行为,内塔尼亚胡都已经声名扫地——作为以色列总理,被警方呼来喝去达到12次,至今尚未进入起诉程序;警方公信力都已经严重受损——2月就建议检方起诉,8个多月过去了,检方还没有动静,警方的颜面往哪儿放?调查讯问这么多次,花了这么多时间,难道都白干了?
不过,内塔尼亚胡到底有没有贪腐行为,以色列民众希望有个经得起检验的说法;作为以色列总理的特殊身份,国际政坛也很关注,尤其是中东地区的国家非常关注。那么,以色列方面何时能给出一个准确说法呢?
谢谢邀请!从12次接受警方的讯问来看,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肯定涉嫌贪腐,否则的话不可能接受12次的警方讯问。不得不说以色列是个非常民主法治的国家,司法独立,力排干扰,没有法外之人。也就没有了人情案,冤假错案。如果内塔尼亚胡贪腐,那一定会被依法严惩的!如果以色列不是民主法治的国度,在那几次的中东战争中早被打垮了。因此无论是以色列总统,总理,以至平头百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在法律范围内行事!现任总理内塔尼亚胡被查被讯问,如果不是在健全的法治社会是难以想象的。
以色列总统为什么很少出镜,难道总理的权利比总统还要大吗?
【T教授说】
其实,以色列和德国、新加坡、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一样,实施的议会内阁制,也称为总理制,和美国的总统制有很大的区别。
一般的流程是这样的,先在全国进行议会选择;然后,在议会中,由占据席位最多的政党或联盟推选出总理候选人,由总理组建政府;
以色列总理为全国最高的行政长官和同时兼任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比如当下的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就是如此。
而以色列总统仅是名义上和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实权,职能基本上是礼仪性的,如签署并公布由议会通过的由总理和有关部长的法律法令;
根据议会的决定任免总理,根据总理的提名的人选和意见,任免联邦各部部长,还有平时主持国家礼仪性活动等。
说白了,以色列总统就是个橡皮图章,按照议会和总理的意思,签字盖章就是,其他的不用操心;
不过就产生程序而言,以色列总统也是由选举产生的,不过不是自选,而是由以色列的议会选举产生;
因为选举权掌握在议会手中,所以,以色列总统和以色列总理,通常会来自于同一政党,议会的最大党和联盟,也就是执政党,总统任期为一届,时间为7年。
现任的以色列总统为内塔尼亚胡阵营的鲁文·里夫林,在2014年6月10日时,由以色列执政党利库徳集团推举为以色列新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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